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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47人】海口市区两级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1号)
来源: | 作者:unhn.net | 发布时间: 2021-09-18 | 1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情况,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年度海口市区两级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市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7名,其中秀英法院10名、龙华法院17名、琼山法院8名、美兰法院12名。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建立递补机制:通过此次全市统一招聘考试(即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被录取聘用的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具有递补资格,待所报考法院相应的书记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1:1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体检、考察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海口法院网”(网址:http://www.hkfy.gov.cn/,查看路径:首页-新闻窗口-法院动态)、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3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9:00至2021年9月30日12:00

2.报名网址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3.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

2)上传以下报考资料(上传要求: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20-200KB。)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

③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⑦有户籍限制岗位需上传户口本本人页照片;

⑧已在所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需上传报考法院出具的工作证明。

⑨报考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3)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2021年9月30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2021年9月30日16:00准时关闭。

5)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书记员技能测试,通过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测试是否具备书记员最基本的业务技能。考试时间为4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书记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海口中院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口法院网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按照海口中院统一时间要求,由各招聘法院现场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生证明)、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当地语言)要求的,相关法院可邀请本地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协助组织测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基本素质素养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公告的发布

面试公告在海口法院网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内容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及发布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口法院网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同一法院、同一职位、最后1个招聘名额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由海口中院根据报考各法院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与体检其他事项一并在海口法院网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按照海口中院统一时间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不按体检公告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法院组织实施,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标准要求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海口中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法院网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招聘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各招聘法院根据省高院提供的聘用合同范本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人员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统一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海口法院网”(网址:http://www.hkfy.gov.cn/,查看路径:首页-新闻窗口-法院动态)、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各招聘法院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招聘过程中,考生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六)考生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

1、报考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0898-65823273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0898-65399060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0898-66784130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0898-68644007

2、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海口市区两级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海口市区两级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原文链接:http://www.hkfy.gov.cn/index.php?c=show&id=4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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