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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2人】三亚市海棠区“区属村用”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 (第1号)
来源: | 作者:unhnnet | 发布时间: 2019-12-19 | 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医改会议沈晓明省长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以“有形之手”弥补市场配置不足,根据《三亚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区用”“区属村用”工作方案》、《三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分配改革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区村医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落实“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基层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详见《2019年三亚市海棠区乡村医生“区属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岗位

招考单位为村(社区)级基层医疗机构,招聘职位乡村医生2名。

(三)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藤桥卫生院在编人员,适用于《三亚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区用”“区属村用”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编制隶属我卫生院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事关系在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5年,服从镇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

在村(社区)工作的区属村用的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与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3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3日)。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其他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其他要求及条件(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网站(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214)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4日08:00至2019年12月30日18:00

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中专学历无需上次此项);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2019年三亚市海棠区乡村医生“区属村用”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签名”处必须手工签名);

(9)具有三年以上乡村医生工作经验考生请提供工作经验证明(需标明清楚工作时间、职位、地点,并加盖单位公章)。

4.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在此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经常关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anya.gov.cn/ht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上所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专项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资格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根据实际情况,对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递减招聘职数。

(四)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围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后,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面试的,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和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百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综合成绩排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考察、体检

公开招聘的考生根据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公开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公开招聘考生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体检和考察结果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准。

    5.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聘用

藤桥卫生院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及编制部门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编制备案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和招聘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98-88810224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902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附件1:2019年三亚市海棠区乡村医生“区属村用”公开招聘报名表    [点击预览]

附件2:2019年三亚市海棠区乡村医生“区属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表    [点击预览]

附件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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