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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17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第1号)
来源: | 作者:unhn.net | 发布时间: 2023-05-03 | 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实施辖区两级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名。(详情见附件)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高法联〔2019〕3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建立递补机制

因招聘名额限制,通过此次统一招聘考试(即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录取聘用的报考人员,在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具有递补资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辖区两级法院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照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体检、考察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递补招聘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辖区各市县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和具体实施,原则上各报考的法院优先递补,其他法院根据空缺可申请调剂递补。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曾在所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岁(1988年4月以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法院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海南法院系统在职的聘用制书记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天涯法律网(网址:http://www.hicourt.gov.cn/)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30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7:00

2.报名网址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02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注册报名。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提交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20-200KB。)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内含本人信息、照片、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生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4)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有户籍限制岗位需上传户口本本人页照片;

(6)报考岗位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需通晓当地语言的 ,需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的承诺书);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5.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5月7日17:00关闭报名注册系统,不再接受报名注册。5月8日17:00关闭报名材料提交通道,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材料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通过天涯法律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7.参加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5月11日8:00至5月12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8.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确认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计算机中文速录(听打+看打)和文字校对纠错两科。计算机中文速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40分钟。文字校对纠错在纸质试卷作答,考试时限为20分钟。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计算机中文速录×50%+文字纠错×50%

3.在职并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的非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的书记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工作证明材料(需盖法院公章)和社保相关证明。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一中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发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天涯法律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法院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上述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3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生证明)、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或成绩单。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同一职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在天涯法律网、微信公众号上。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和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在天涯法律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同一法院、同一职位最后1个招聘名额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备案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天涯法律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一中院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书记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统一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天涯法律网”发布(查看路径: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综合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各招聘法院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考生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0898-65515179

澄迈县人民法院:0898-67668903

定安县人民法院:0898-63833758

琼海市人民法院:0898-62933061

万宁市人民法院:0898-62251531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0898-86624436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83603385

报名网址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天涯法律网查看路径: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综合公告。

微信公众号查看路径:微信主页面-搜索“海南一中院”公众号即可查看。

 

附件: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系统聘用

制书记员招聘名额表

      2.《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

相关目录

3.诚信承诺书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附件材料.rar

 

 原文链接:http://hnyzy.hicourt.gov.cn/preview/article?articleId=dae88265-c658-49b4-9d2f-8d56362a1eab&&colArticleId=12e4fc78-5a77-4fa3-a269-452e6b08de03&&siteId=a295fe6b-d6b1-4ee7-b8a8-181c781bd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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