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沙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28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工作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留置看护辅警,主要工作地点为我市留置中心(位于定安县),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需在省内各市县留置点流动性执勤,或在三沙市辖区内、船舶上开展出海执勤工作。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至2007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5.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心理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可接受值夜班、乘船出海和在省内各市县留置点流动性开展执勤工作;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处罚的;
3.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8:00至9月30日15:00止。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349,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等报考材料。考生必须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上传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5)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交应征入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或退役证书或原服役部队(团级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役证明。
(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9月30日下午15: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三沙市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评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试1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达标才算合格。体能测评未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前,考生需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并签订《体能测试健康承诺书》。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1场笔试,加试形式由三沙市公安局决定,加试后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三沙市公安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替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程序结束后,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于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将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sh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入围名单等通知通告将在“三沙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三沙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聘用和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疑义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与三沙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规定,新聘用辅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辅警薪酬待遇根据三沙市相关规定执行,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提供食宿,发放特殊执勤补贴。
六、其他说明
(一)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1年内,如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储备库中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聘。
(二)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需按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七、注意事项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二)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及培训班。
八、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0898-83838612;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31272831;
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附件2:体能测试健康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www.sansha.gov.cn/sansha/zwfwxxgs/202509/859c948aaa5749dc9254a785b40de13a.shtml?ddtab=true
方 加
便 我
沟 微
通 信
海南海大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琼ICP备11002818号-15
客服中心:海口市海南大学北门海悦国际A座1804 Tel:0898-66185800 66298600 66255038 Fax: 0898-66185800
服务热线:66255038 24小时服务热线:13016293330 E-mail:838148640@qq.com 邮政编码:570208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权利声明!(查看地图)
海南事业单位
海南海大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前,请勿添加到其他站点,否则将无法正常使用。-->